校企合作協議
甲方:海南省財稅學校(以下簡稱甲方)
乙方:(合作企業) (以下簡稱乙方)
為貫徹《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<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積極探索產學結合、崗位實習的教學模式,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,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,就學生崗位實習達成以下協議:
一、實習人數、期限及待遇
1、乙方擬招聘實習人數為__人,以最終實際招聘到的實習人數為準(最終確認的實習學生名單附后)。
2、實習期限為一年,從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止,如因防疫政策需要暫緩實習的,由企業根據當地防疫部門的政策確定學生上崗實習時間,結束實習時間不變。如因疫情原因發生需要變更實習時間的情形,乙方企業需向實習學生做好解釋工作,并報甲方備案。
3、工資待遇以企業、學校、學生簽訂的《職業學校學生崗位實習三方協議》約定的為準。
二、甲方職責、義務
1、負責配合乙方選拔合格實習學生。
2、負責向乙方提供實習學生的詳細資料名冊,其格式包括:姓名/性別/出生年月/班級/身份證號碼/聯系電話。
3、嚴格對實習學生做好崗前培訓及安全教育工作,與實習學生簽定實習協議。
4、原則上在同一地區安排30名學生崗位實習的,甲方需安排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跟蹤指導,其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。
5、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乙方相關規定按月支付實習生的實習報酬。
6、維護乙方的品牌信譽和經濟利益,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。
三、乙方職責、義務
1、促成甲方與學生達成實習協議及相關約定。
2、為實習學生提供崗前培訓和實習管理,按協議約定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實習崗位并支付實習報酬,接受實習學生的各項咨詢。
3、協助甲方處理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各種糾紛、突發事件及其它安全事故。
4、學生實習期間,應自覺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。對違規學生,乙方有權按公司規章制度與甲方協商后進行處理,處理結果應及時通知甲方。
5、為實習學生指派現場指導人員,對實習學生的進行指導,崗位實習結束后,由實習單位現場指導人員填寫《海南省財稅學校學生崗位實習考核表》,客觀評價學生在崗位實習中的工作態度、任務完成情況,以及對其能力水平、崗位實習成果給出評價意見,簽字蓋章后由畢業生本人或學校指導教師帶回。
6、如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表現優異的,乙方可根據人員需求情況在學生畢業后優先安排在乙方就業。
7、學生上崗前,乙方負責給實習學生買一份一年期意外保險。
四、約定事項
1、乙方保證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實習崗位安排及實習報酬按《勞動法》執行。
2、學校、實習單位、學生在開展崗位實習前須以教育部發布的實習協議示范文本為基礎,簽訂三方實習協議。
3、以上各條款,甲乙雙方需共同信守。
本協議未盡事宜,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,若有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。本協議壹式兩份,雙方各執壹份,從學生到達乙方之日起生效。
附件:最終確認的實習學生名單
甲方:海南省財稅學校 乙方:
授權代表簽字: 授權代表簽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